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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03 19:52:54 股吧网页版
世富环保:中银证券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纪律处分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03


中银证券

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纪律处分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纪律处分
主办券商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下发的《关于给予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689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书”),并通知主办券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送达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富环保”、“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主办券商当日将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转发给世富环保及相关责任主体。该监管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世富环保,时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詹胜。

截至2020年4月30日,世富环保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世富环保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詹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股转系统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詹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世富环保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2、公司未及时披露受到上述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主办券商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监管决定书后于当日转达至世富环保及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詹胜,并通知世富环保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世富环保未根据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所涉及的事项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多次敦促世富环保及时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公司仍未能完成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主办

券商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2020 年 8 月 5 日、2020 年 8
月 24 日分别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提示上述风险。

同时,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将纪律处分决定书转达至公司并通知公
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世富环保未根据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因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及时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等情况限制,主办券商已无法正常开展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689 号

中银证券
2020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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