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430276 证券简称:晟矽微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4 年 3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法律文件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 44 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员工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公司不存在杠杆资金,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的情形。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定向发行价格为 3.50 元/股(发行定价以募集金额与发行数量相除后的约数定价,发行价格3.50 元/股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拟募集金额与拟发行数量和拟发行价格之乘积存在的差异也系发行价格四舍五入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超过 10,993,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5%,具体认购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股票登
记至合伙企业名下之日起算。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七、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个人自行承担。
八、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九、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一、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若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拟进行 IPO 申报或被并购计划,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视参与对象的实际情况提出修订方案,参与对象予以配合。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中存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 等相关表述,上述表述不构成公司承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33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41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52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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