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3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430276 证券简称:晟矽微电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54,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下述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 同意《关于<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1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1 名激励对
公告编号:2024-043
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 5397 号),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整体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低于 100%,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限售期及预留权益第二个解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权益第二期所对应的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为以初始授予价格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本次涉及股份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均已在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中完成披露,回购对象、价格、数量等要素准确,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回购条款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 6号》、《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的议案》。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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