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5-11 17:26:51 股吧网页版
环宇畜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11



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430287 证券简称:环宇畜牧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北京京鹏环宇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慧中路 7 号新材料创业大厦 7层 706 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28 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继伟

6. 会议列席人员(如有):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鹏环宇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京鹏环宇畜牧科技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董事会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刘大军先生、张晓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刘德刚先生、魏天智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压缩企业管理层级的国资管理要求和北京兴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整体管控要求,公司的控股股东已变更为北京兴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并于 2020年 2 月 21 日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为确保公司规范稳健运行,公司原董事刘大军、张晓文两名同志提出辞职,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补选公司董事。经北京兴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会和董事会研究,决定推荐刘德刚和魏天智两名同志为股东委派董事;高继伟同志由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变更为股东委派董事。新的董事会成员为高继伟、刘德刚、魏天智、王来喜、曹连胜五名同志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刘大军先生、张晓文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5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发展和经营的需要,经公司申请,北京兴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党委组织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及提名推荐,拟聘任宁宗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吕小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

会的任期相同,即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止。

调整后高级管理人员组成:总经理高继伟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聂会武先生、副总经理宁宗拔先生、副总经理王伟全先生、 副总经理吕小琳女士、财务总监钱进先生,总经理助理魏传祺先生、总经理助理高雪爽先生、总经理助理李俊卫先生、董事会秘书李丽莉女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经

董事会提请,拟定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 召开北京京鹏环宇

公告编号:2020-052

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