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430290 证券简称:和隆优化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和隆优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视频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现军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熊伟因无法到会场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优化公司战略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拟注销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睿首科技有限公司。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南京优控乐源智能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南京睿首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收购南京优控乐源智能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南京睿首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1%股权,收购方式为协议转让,收购价格预计不超过 105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本次收购公司参股公司南京睿首智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1%股权,投资105 万元,公司连续 12 月内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交易的累计数金额为 300万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公告编号:2021-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于现军、董事高瑞峰、董事李明党为南京优控乐源智能技术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系本次交易的关联方,故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和隆优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和隆优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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