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430296 证券简称:平安力合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会场设置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 号院 40 号楼 6
层 611A 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是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96 平安力合 2023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所聘请的是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股东大会会场设置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 1 号院 40 号楼 6
层 611A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平安力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定,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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