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 2023-013
证券代码:430301 证券简称:倚天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3)第02110347号出具的保留意见及2022年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亚会审字(2023)第02110004号所涉及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 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2023年4 月18日,倚天股份公司收到霸州市
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传票,廊坊翎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双方于2016年4月2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退还股权转让款并赔付相关损失,该案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 时00分开庭,未来如果败诉,需要赔付金额较大,持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 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报告期后重大诉讼案件的不确定性而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同意审计机构的意见,出现上述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重大诉讼未完结,还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坚决维护自身权益和股东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 2023-013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审计意见中所涉及的事项。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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