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 2023-014
证券代码:430301 证券简称:倚天股份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收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审字(2023)第02110347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2022年财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亚会审字(2023)第02110004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所述,2023年4 月18日,倚天股份公司收到霸州市
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传票,廊坊翎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解除双方于2016年4月2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退还股权转让款并赔付相关损失,该案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9时00分开庭,未来如果败诉,需要赔付金额较大,持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
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上文所涉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告编号: 2023-014
北京倚天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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