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430311 证券简称:达美盛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股东李艳松借款人民币 5,250,000 元(大写:伍佰贰拾伍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公司收到借款之日起 12 个月,年利率 5.8725%。
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出席会议董事 5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李艳松与董事陈劲松、王洪松、吴忠波为一致行动人,故本次议案回避表决。因 4 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0-012
1. 自然人
姓名:李艳松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关联关系:李艳松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3,276,689股,占比 41.25%,与陈劲松、王洪松、吴忠波为一致行动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利息费用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股东李艳松借款人民币 5,250,000 元(大写:伍佰贰拾伍万元),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公司收到借款之日起 12 个月,年利率 5.8725%。
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达美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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