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1
证券代码:430314 证券简称:新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北化新橡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14 新橡科技 2022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与王华堃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拟定《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 2021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进行了年度审计并出具了《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情况编写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05)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06)。
(四)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暂不对 2021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照公司 2021 年运营情况,紧密围绕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相关工作任务
要求,审定《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现将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冯志、杨云河、张永丽、芦焕梅、鲜莹为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在经股东大会投票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并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候选人冯志、杨云河、张永丽、芦焕梅、鲜莹均为连选连任。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董事会就任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九)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鉴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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