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430318 证券简称:四维传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
我们仔细审阅了《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及拓展生产链,具备一定必要性。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二、《预计2024年度融资租赁业务及关联担保》
我们仔细审阅了《预计2024年度融资租赁业务及关联担保》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及拓展生产链,具备一定必要性;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对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实现共同发展,合法可行。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关联担保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
公告编号:2024-006
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建秋
独立董事:陈洪
2024 年 1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