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1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430318 证券简称:四维传媒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友好协商,以书面方式重新续签本协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上协议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递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协议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上述协议自双方盖章即生效,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协议生效后续
后续具体业务细节将在本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其他合作协议并约定具体合作事宜。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框架协议相关业务后续取得的重大进展。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应说明的情况
协议对方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告编号:2024-010
三、协议的基本内容
双方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字 IP 以及文创领域,数字内容资产化通过线
上线下运营达成合作共识,四维传媒将为凤凰传媒在文创领域提供数字出版等 产品服务。
四、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业务合作意向或市场行情变化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计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合作协议无法全部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