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430320 证券简称:江扬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武汉碧水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8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武汉碧水启航投资合伙 其他(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
企业(有限合伙)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作为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扬环境”)持股 5%以
公告编号:2024-032
上的股东,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卖出江扬环境股票 600 股,该行为发生于最后一
笔买入江扬环境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武汉碧水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向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治理规则》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证券买卖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32
《关于对武汉碧水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88 号
武汉江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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