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430322 证券简称:智合新天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智合新天(北京)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审核
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5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智合新天(北京)传媒广告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2023)第
02110194号)及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3)第02110065号)所涉及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持续经营能力方面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为31,194,813.50元;主营业务萎缩,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公司管理层已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智合新天公司管理层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相关诉讼
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六、(十四)其他应付款所述,智合新天公司与中冰联
公告编号:2023-008
盟(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已判决,智合新天公司需赔付对方3,500,000.00元,智合新天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法人刘德林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审计报告日,智合新天公司尚未完全支付赔付款,仍未消除不良影响,无法预计未来对智合新天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该事项的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影响智合新天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可能存在的未发现的错报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但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无法就此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智合新天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 (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智合新天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董事会将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持续亏损的问题,公司已经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管理层对目前亏损的内在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采取了大力拓展新客
户,扩大业务规模。并开发新研项目、拓宽行业领域等对策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
2、继续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和费用。
公告编号:2023-008
3、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准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消除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将以此为契机,督促公司进一步提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公司法》、《非上市公司公众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合同评审、项目进度管控、项目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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