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430323 证券简称:ST 天阶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准意见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本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1970 号)。
审计报告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为:“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为天阶生物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处于失控及破产重组状态,天阶生
物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告披露《关于无法实际控制子公司风险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 天阶生物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告
披露《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失控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被提起破产重整申请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由于无法对重要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我们无法判断重要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对天阶生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
2、公司已作出具体解释,具体如下:
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卫田等人的破产重整申请,盐城大丰区人民法院经“竞选+摇号”方式指
公告编号:2022-021
定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中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中显示:“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前,江苏世贸公司生产经营基本处于正常状态;大丰法院受理重整案件前,江苏世贸公司基本能够按期发放 136 名职工工资,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管理人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向大丰法院提交《关于许可继续营业的申请书》,2021
年 11 月 13 日,大丰法院作出(2021)苏 0982 破 14 号之一决定书,依法决定
许可江苏世贸公司继续经营。
由于子公司尚在破产重整阶段,无法将其合并至天阶生物公司财务报表。
3、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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