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4-29 19:12:46 股吧网页版
ST天阶: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430323 证券简称:ST 天阶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23 ST 天阶 2022 年 6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国枫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 9 号世贸天阶 A 座 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2021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故公司决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年度报告,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
润为-96,298,750.82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99,385,000.00 元的三分之一。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 011970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审计报告中导致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为:“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为天阶生物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该公司处于失控及破产重组状态,天阶生物
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告披露《关于无法实际控制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 2020-053;” 天阶生物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告披露
《北京世贸天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失控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被提起破产重整申请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由于无法对重要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计,我们无法判断重要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对天阶生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已作出具体解释,具体如下:

子公司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卫田等人的破产重整申请,盐城大丰区人民法院经“竞选+摇号”方式指定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公司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世贸天阶制药(江苏)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材料中管理人执行职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