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430324 证券简称:上海致远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审议批准,任命黄贤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黄贤旭先生为公司分管(市场营销)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任命黄贤旭先生为副总经理,旨在加强市场营销方面的管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黄贤旭,男,197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机械制造
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德莳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销售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上海 ABB 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细川密克朗(上海)粉体机械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上海摩昆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
公司,历任销售部部长等职务。
黄贤旭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
公告编号:2024-013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贤旭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工作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进行的正常运作,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市场营销方面的
三、相关风险揭示
截至本公告日,黄贤旭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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