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430324 证券简称:上海致远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9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934,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2.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谭明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7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余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晓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722,639 股,占公司股本的 7.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诸军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9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黄贤旭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袁炜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袁炜,男,1982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空军工程大学通信工
程学士,2004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淄博电池厂电气设计工程师;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电气设计工程师;2008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公
司,任公司技术部部长。
袁炜目前未持有公司 8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其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袁炜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后续经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经主要股东提议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新任董事、监事将针对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制定或调整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致力改善公司业绩。
三、相关情况说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当最终提交给股东大会的议案中候选人数量超过董事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当选人数时,则本次选举将成为差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得票数量前五多的董事候选人将当选第五届董事,得票前二多的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