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430324 证券简称:上海致远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库存股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经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详见 2024 年 8 月 19 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的《关于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7,366,000 股库存股的注销手续。本次库存股注销完成前,公司股份总额为73,660,000 股,本次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为 66,294,000 股,公司剩余库存股 0 股。
本次库存股注销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注销前 注销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28,512,747 38.71% 28,512,747 43.01%
2.无限售条件股份
37,781,253 51.29% 37,781,253 56.99%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3.回购专户股份 7,366,000 10.00% 0 0%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7,366,000 10.00% 0 0%
公告编号:2024-035
工持股计划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0 0% 0 0%
总计 73,660,000 100% 66,294,000 100%
注:上述注销实施前所持库存股股份情况以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三、 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企业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致远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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