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430330 证券简称:捷世智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
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总体战略规 划,公司拟按照《青岛申威科技有限公司发起合作协议》回购青岛高新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高创”)持有的青岛申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青岛申威”)全部股权。青岛高创依据《青岛申威科技有限公司发起合作 协议》以 1,25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持有的青岛申威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本公 司。本次回购后,公司将持有青岛申威 84.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 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挂牌公司经
审计的 2023 年年度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394,412,531.66 元,资
产净额为 230,054,579.62 元。本次交易价格为 12,500,000.00 元,未达到以
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 2016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7 月 4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本次回购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胡波审核批准了本回购决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同顺路 8 号青岛网谷 22 号楼 3 层 308 室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同顺路 8 号青岛网谷 22 号楼 3 层 308 室
注册资本:29,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管理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业务;
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为创 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
理顾问机构。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王震
控股股东:青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1370222550822500W
实际控制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青岛申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的股份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 31 号远创国际蓝湾创意园
A 区 8 号楼 3 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加工及开发计算机软硬 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机械 设备;设备租赁;计算机、电子设备使用方法培训。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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