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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9 15:31:07 股吧网页版
捷世智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9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430330 证券简称:捷世智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负有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的责任。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购买参股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了解和核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针对《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购买无锡威壹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威壹安”)原股东杨冰所持有的 70%的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长远布局、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对公司未来业绩和收益增长将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购买资产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本次购买资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王峰娟 张泽云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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