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专项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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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报告...... 1-2
二、 附送资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 1
表......
三、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公告复印件六、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1702022640000402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
报告名称:
项报告
报告文号: 中准专字[2022] 2151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2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15 日
刘昆(220100010016),
签字人员:
范晶晶(110001700251)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关于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准专字[2022] 2151 号
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2021 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签发了中准审字[2022] 2036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印发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列示于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财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重大不一致的情况。除了对贵公司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普康迪(北京)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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