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5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430347 证券简称:地大信息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5519753738
承诺主体名称 武汉地大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 个
承诺有效期
月内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 个
承诺履行期限
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承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1-008
二、承诺事项概况
为保护对公司终止挂牌持有异议的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公司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且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赞同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书面申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按照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最终回购价格以与异议股东协商确定之价格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回购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至公司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邮寄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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