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敬东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就 2023 年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工作规划向董事会进行了详细汇
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董事会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对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高敬东先生执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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