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430358 证券简称:基美影业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1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58 基美影业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76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基美影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四)审议《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本次股东大会将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六)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基美影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建议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且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本次《公
司章程》修改的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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