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第三章 股 份......- 4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第一节 股 东...... - 7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 9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1 -
第一节 董事 ......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
第七章 监事会......- 29 -
第一节 监事 ......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3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3 -
第一节 通知 ...... - 33-
第二节 公告 ...... - 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和纠纷解决......- 36 -
第十二章 附则......- 37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明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注册号为“310115400094727”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14]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股份于[2014]年[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上海明波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 号 12 幢 5 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6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恪守“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利润、为社会创造效益”的经营宗旨,坚持创新、合作、务实、团队的经营理念,努力使企业成为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领域的中坚力量。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试验机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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