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369 证券简称:威门药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 年 1 月 9 日,梁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签订“0240200040-2023 年乌当(保)字 002 号”《保证合同》,约定梁斌为债 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与债务人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签订的“024020040-2022 年(乌当)字 00976 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 1,6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2023 年 1 月 18 日,梁斌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
签订“HTC520450000ZGDB2023N00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梁斌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与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期间形成的不超过 4,500 的万元债权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2023 年 4 月 25 日,梁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签订
“20230182400288L1B1”《保证合同》,约定梁斌为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州省分行与债务人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签
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230182400288L1”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借款
2,0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公告编号:2024-019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2023 年 9 月 27 日,杨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行
签订“52100120230018586”《保证合同》,约定杨槐为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贵阳新华支与债务人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编号:52010120230001664 主债权 2,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5、2023 年 11 月 6 日,梁斌、杨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
当支行签订“0240200040-2023 年乌当(保)字 0038 号”《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梁斌、杨槐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与债
务人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
间形成的 2,400 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 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董事梁斌、杨槐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召集、召开 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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