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430370 证券简称:谢裕大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谢裕大茶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
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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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严谨客观,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严谨客观,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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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323,712,136.76 7,777.37 323,719,914.13 0.00%
负债合计 180,880,089.5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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