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关于对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3】第 151 号
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星立方)董事会、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关于经营业绩、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你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教育测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2021年和2022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903,130.46元和31,826,852.38元,分别同比减少 45.03%和 62.07%,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84,826.84 元和 1,048,107.56 元,同比减少 82.74%和 83.84%。公司
解释因新冠疫情以及教育“双减”政策双重影响,公司业绩难以开展,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业务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了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此外,你公司本期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均为本期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经营范围均为信息技术等,其中第二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等多家客户、供应商实缴资本为 0 且参保人数为 0。
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构成、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细分市场发展及期后经营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列示按照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名称、类型、业务差异、确认依据等,并说明按照本期将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原因;
(3)说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上下游是否稳定,并结合上下游客户选择、客户规模、实际经营情况,说明多家客户和供应商无实缴资本和参保信息的原因,相关客户和供应商是否能够正常经营,交易是否真实,相关款项是否能否及时收回;
(4)说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主营业务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原因,并结合公司采购和销售软件技术的主要区别和内容,说明公司在相关环节的主要经营产品、盈利模式等。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公司收入确认及客户、供应商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
年报披露,你公司本期以 40000 元价格处置子公司西安星立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星立方)2%股权,至此,不再将西安星立方纳入合并范围。你公司在报表附注-对子公司的投资披露,本期对西安星立方投资减少 1,020,000 元,在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中披露,本期对西安星立方追加投资 2,521,086.35 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131,345.21 元。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总额较期初增加了 2,890,343.64 元,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1,289,608.56 元。
请你公司:
(1)结合本期对西安星立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变动情况,列示对应会计处理及会计分录,并说明公司在报表附注披露相关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存在披露错误,并结合处置西安星立方股权支付对价,
具体说明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总额以及投资收益的影响;
(2)补充披露处置西安星立方股权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背景、原因、对手方、定价等,并结合对子公司投资决策、日常经营管理等,说明处置 2%股权后即丧失控制权的合理性,丧失控制权时点是否准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关于研发费用
公司本期发生研发费用 2,674,775.35 元,较去年同期下滑 39.26%,
公司解释系委外研发服务支出减少,上期研发费用金额合计4,403,522.08 元,根据研发明细,本期计入研发费用的服务费、房租
费和其他费支出分别为 11,320.75 元、53,889.85 元和 11,184.74 元,去
年同期分别为 975,273.62 元、333,962.74 元和 44,379.51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上期委外研发费用的发生金额,结合上期委外研发的主要内容、形成的主要研发成果、用途等,说明上期委外研发费用高于本期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研发情况、委外研发和内部研发主要内容区别等,说明公司需要通过外部实施研发而非内部研发的必要性;
(2)结合租赁房屋位置、租赁期限、用途等,说明将房租费计入研发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其他费用支出的主要内容。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 7 月 2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
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
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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