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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星立方:430375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2023】第151号星立方关于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1

关于对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1 楼 邮编:100073
电话:(010)63357658

关于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有关问题回复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一部问询函【2023】第 15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针对该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星立方”或“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师,对贵部问询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相关问题

关于经营业绩、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你公司( 星立方)主要产品和
服务包括教育测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2021 年和 2022 年,你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83,903,130.46 元和 31,826,852.38 元,分别同比减少 45.03%和
62.07%,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84,826.84 元和1,048,107.56 元,同比减少 82.74%和 83.84%。公司解释因新冠疫情以及教育“双减”政策双重影响,公司业绩难以开展,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业务按照会计准则规定采用了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此外,你公司本期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均为本期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经营范围均为信息技术等,其中第二大客户、第一大供应商等多家客户、供应商实缴资本为 0 且参保人数为 0。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公司收入确认及客户、供应商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
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二、回复

1.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我们评估和测试了收入确认、计量、记录及披露执行的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包括月度间收入异常波动、毛利率异常变动等并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3)我们抽查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结合有关业务流程和协议约定的验收条件和付款条件等,对主要客户的收入确认执行包括检查发票、回款单等程序,检查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进一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我们对主要客户的收入和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检查公司收入和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5)检查报表截止日前后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确定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

(6)对公司的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进行了循环测试,对于销售与收款测试,我们于凭证中抽取了样本,根据样本追查了相关业务的销售凭证,销售发票以及后续的收入确认和收款的凭证,并与账上核对进行确认;
(7)对于供应商,我们抽查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框架协议,结合有关业务流程和协议约定,对主要供应商的往来确认执行包括检查发票、付款单等程序,并对主要供应商相关往来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单等;

(2)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发票、回款单等;

(3)取得往来询证函回函及发函、回函的快递单据;

(4)抽取的样本相关的发票,付款回款单据等。

3.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对公司 2022 年度收入确认及客户、供应商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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