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明珠大道与深盐路交汇处西南侧海格
云链大楼 1 号楼 8008 董事会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
5. 会议主持人:梅春雷
6. 会议列席人员:梁丹、缪晓霞、戴文丽
7.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平安租赁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4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 (天津)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75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融资租赁”方式开展业务进行融资,该笔授信额度可与公司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或子公司拟根据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与平安租赁、有关卖方等单位 (如有时)多次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及其他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以下统称“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向平安租赁支付租金、服务费等,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不超过 24个月。
若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则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梅春雷先生及妻子刘国清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子公司深圳市海格联合运输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格捷顺运输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则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1875 万元的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2 年,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梅春雷先生及妻子刘国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若子公司深圳市海格物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平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则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为 1875 万元的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2 年内,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梅春雷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和担保方式以平安租赁实际审批为准,并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该关联交易已含在《2023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中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年内累计发生金额不存在超过年初预计金额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会董事梅春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担保,故董事梅春雷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24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订并加盖印章的《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资料。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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