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经审议,我们认为: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兼顾了公司发展与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严福洋、向吉英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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