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30377 证券简称:海格物流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三节 第一百二十六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三节 第一百二十六
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条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关 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 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四)单项金额人民币 3,000 权限如下:(四)单项金额人民币 3,000万元以下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 万元以下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
外); 外),具体批准权限如下:
(a)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算内,
单笔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此数)
的债务融资,由董事长审定,董事长授
权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借(贷)款手续;
(b)债务融资单项金额人民币超过
公告编号:2024-015
1000 万但未超过 3000 万(含此数)的,
报董事会批准;
(c)债务融资单项金额人民币超过
3000 万(不含此数)的,由董事会报股
东会批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在原《公司章程》中增加债务性融资具体批准权限内容,需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三、备查文件
(一)经全体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相关材料;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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