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391 万特电气 2022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郑州高新区黄杨街 38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董生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董生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董生怀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提名汪宪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汪宪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汪宪美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提名费占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费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费占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提名田明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田明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田明欣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提名李付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李付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李付周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审议《关于提名郜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郜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时起。经核查,郜军先生不属于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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