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部分长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金额共计 1,517,309.00 元。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公司经多种渠道催收未果,确认已无法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但公司对上述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
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
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
公告编号:2023-029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