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的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金额共计 616,100.00 元。 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并确认无法形成销售或再利用的呆滞存货予以报废共计 795,108.59 元。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财务实际情况,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上述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
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
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公告编号:2024-011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坏账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及呆滞存货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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