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6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430394 证券简称:ST 伯朗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 年 1 月
5 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3)粤 1972 民初 613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为公司聘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2021 年 4 月 7 日被告
公告编号:2023-004
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1〕7-165 号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2020 年度 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的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被告在该审计报告中描述: “针对伯朗特公司应用商销售模式下收入的真实性,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的审 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原告认为,被告在对原告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重违反财政部及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规 定,其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致使原告被迫降层 且股票简称被冠以“ST”字样,对原告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撤销被告出具的天健审〔2021〕7-165 号《审计报告》;
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目前生产经 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准备开庭所需证据材料,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04
(一)《民事起诉状》
(二)《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伯朗特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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