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0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430396 证券简称:亿汇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亿汇达”)
于 2022 年 8 月 6 日收到主办券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 2021 年 9 月续签的《持续督导协议书》,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持续督导解除日,持续督导费为 15 万元/年,协议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为双
方签字盖章后五个工作日内贵司向财达支付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 月 23 日的持
续督导费,其后每年度的 1 月 24 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督导费。截止目
前,公司尚欠主办券商 2019 年持续督导费用 9 万元,2020 年、2021 年持续督导费用各
15 万元,及 2022 年 1-7 月持续督导费用 8.75 万元,累计 47.75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规定,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的,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的,主办券商可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财达证券已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12 月 20 日、2022 年 7 月 1 日向公
司发送了三次《催告函》,要求贵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督导费;财达证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财达证券关于哈尔滨亿汇
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性公告》。截至发出本通知之日,贵公司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鉴于此,我司正式通知贵司,我司将根据全国股转公
公告编号:2022-025
司相关业务规则,解除与贵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与我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三个月内,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贵司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三、 尚未支付原因
双方对持续督导费用金额存在异议。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三个月内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哈尔滨亿汇达电气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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