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关于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苏亚皖审〔2024〕49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3-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js.suya@163.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特通合殊伙)
苏亚皖审〔2024〕49 号
关于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图科技”)编制的《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励图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励图科技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励图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相关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励图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励图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励图科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励图科技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励图科技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对、询问和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报告仅供励图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安徽励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对此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受影响的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涉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有关收入确认的规定,不再区分收入类型,而是将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分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和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即控制权可能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也可能是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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