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430403 证券简称:英思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二百原为“投资者关系管理 拟修改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 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公司证管。公司证券部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券部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理事务。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 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 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公司申请
讼。”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
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
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
公告编号:2022-01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
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
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
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三、备查文件
《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武汉英思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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