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8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430406 证券简称:奥美格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7838887467
承诺主体名称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后的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4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24 个月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5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承诺主体系挂牌公司
承诺内容: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公司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存在的异议的股东。作为回购相对人的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且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书》的股东;
(3)在回购承诺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请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可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的 1 个月内通过现场送达或快递方式向公司提出书面的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信息及其有效联系方式、回购申请书等必要信息资料。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承诺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由公司在
承诺履行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按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的价格 1.18 元每股,对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实施回购。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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