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430406 证券简称:奥美格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电
缆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电缆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经友好协商,双方在平等、互惠、共赢的基础上,就完成合作项目建设的有关具体事项,达成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合作方基本情况: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为合肥市管四大开发区之一,位于合肥市东南部,管
辖面积 61 平方公里(其中:温泉旅游度假区 3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5 万余人,
巢湖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等院校。拥有”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国合肥安全食品产业示范基地”“中国成长力百强园区”“安徽省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等称号,半汤郁金香高地为国家 4A 级景区,已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电缆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约 1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
公告编号:2019-013
投资约 0.5 亿元;研发投入、流动资金等其他投入约 0.5 亿元。项目以公司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注册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的方式进行项目运营,并拟由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租赁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 10 号厂房,厂房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办公宿舍面积约 500 平方米,从事专用设备电缆的生产制造、销售与服务。
(二)合作机制
1、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所列明的投资内容及相关经济指标作为约束条件,实行双向约束,以确保实现项目建设及经营目标。其中,公司及项目公司租赁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山路 10 号厂房进行生产,从事专用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于厂房租赁之日起 6 个月内投产。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国家、省、市、开发区相关产业政策支持,但不可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三)其他事项
1、未经信息提供方许可,双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双方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披露。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加速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公司开拓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安全电缆项目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奥美格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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