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430409 证券简称:天泉鑫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投票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
视频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09 天泉鑫膜 2022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具体报告。
(二)审议《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做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4)。
(四)审议《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结合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安排,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审计机构。(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05)。
(九)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报告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06)。
(十)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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