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2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430409 证券简称:天泉鑫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视频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9:30。
视频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9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2-028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09 天泉鑫膜 2023 年 1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签署《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前述解除持续督导相关事宜的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与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由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与东北证券督导券商协商并同意,现申请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和相关中介机构的要求制作、批注、签署、公告、修改、报送本次解除督导事宜的相关协议、各项法律文件和申报材料,并根据相关规则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项授权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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