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430409 证券简称:天泉鑫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
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丘国强先生借款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 元(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循环借贷,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4.8%,按月支 付利息,公司对接受关联方的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丘国强先生是公司第 一大股东、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关联董事丘国强先生为本次议案的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另外四位董事
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丘国强
公告编号:2023-005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关联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 4.8%,略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中长期贷款利率 4.75%),该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近期 向兴业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并经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丘国强先生借款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0 元(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循环借贷,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4.8%,按月支 付利息,公司对接受关联方的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为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合理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3-005
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进一步补充公司可用的流动资金,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有效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厦门市天泉鑫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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