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430412 证券简称:晓沃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存在尚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09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12 晓沃环保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天津永瀚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 467 号大通大厦十层(科技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孙凯庆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二)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由监事会主席母晶予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三)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3-009
(四)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
(五)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
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六)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定暂不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七)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及应对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及应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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