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430412 证券简称:晓沃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监事会
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晓沃环保”)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1257 号审计报告和《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晓沃环保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为-6,253,590.9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24.82 元,2023 年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29,343,799.11 元,未弥补亏损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55%;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晓沃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对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对其认真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1.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公告编号:2024-010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0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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