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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5 16:33:36 股吧网页版
晓沃环保: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430412 证券简称:晓沃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天津晓沃环保工程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孙凯庆 董监高 董事长、股东

张琪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0

(一)违法违规事实:

晓沃环保就与天津泰嘉热力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三件诉讼,
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收到法院的受理通知书,三件合同纠纷的涉案金额分别为
6,342,570.56 元、11,897,581.77 元、9,081,882.55 元,合计为 27,322,034.8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7.71%。天津泰嘉热力管理有限公
司就三件诉讼分别提起反诉,晓沃环保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
书,三件合同纠纷反诉的涉案金额分别为 1,481,500 元、 30,026,100 元、1,492,500 元,合计为 33,000,1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5.94%。针对上述诉讼事项,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4 年 7月 18 日补充披露。

晓沃环保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董事长孙凯庆、董事会秘书张琪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晓沃环保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晓沃环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孙凯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张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公告编号:2024-030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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