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7
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430413 证券简称:沄辉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4 月 7 日,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
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845 号,以下简称“《同意终止挂牌函》”)。
全国股转公司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主要内容是: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430413,证券简称:沄辉科技)自 2022 年 4 月 11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请公司收到此函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4,954,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系公司本次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票终止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挂牌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益保护作出安排,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公司已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作出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将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进行回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均应作相应调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继续积极与未
公告编号:2022-012
达成一致意见的异议股东保持沟通,争取尽快达成书面一致意见;此外,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股东,若后续取得联系,也会做好解释沟通,并按照承诺履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确保不会因本次终止挂牌和股份回购事项发生争议和纠纷。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如股东有相关需求可以提出书面要求,董事会收到相关书面请求后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终止挂牌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桂莲
联系电话:0731-85452599
电子邮箱:516523103@qq.com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A2 栋 5 层 502 号房
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