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6
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 2012 年 10 月 25 日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2 年第 1 次股东大会通过;
经 2019 年 12 月 6 日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20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0
第三章 股份...... 21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第五章 董事会 ...... 15
第六章 总经理 ...... 40
第七章 监事会 ...... 4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3
第九章 通知...... 45
第十章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45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4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50
第十三章 附则 ...... 50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维护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3】条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南沄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5】条 公司住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 27 号麓谷钰园 A2 幢 5 层 502 号房。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 万元(实收资本 1500 万元)。
第【7】条 公司为长期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其他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11】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生
产总监、营销总监、技术总监、人力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
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电力自动化、智能安防工程服务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13】条 电力自动化产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照明配电箱、低压无功功率补
偿装置的开发、生产、销售;机电产品、铁路机车配件、工艺装备、仪器仪表、高低压电器、照明器具的销售;办公自动体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工业控制系统、智能交通
系统、安防监控系统技术开发、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并在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14】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15】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16】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具有同等的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17】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18】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并登记于股东名册,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董事会秘书保管。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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